【导读】2024年合肥庐江县招聘社区工作者56人。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安徽金标尺教育获取。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城市社区工作者力量,不断提升社区治理水平,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庐江县城市社区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现就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56名社区工作者。其中,庐城镇23名、东顾山街道8名、岗湾街道21名、移湖街道4名,具体招聘岗位要求见《2024年庐江县社区工作者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本人具有庐江县户籍(含因入学、参军入伍等情况迁出户口的原庐江县户籍居民);
2.本人父母或配偶具有庐江县户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及相关业务知识;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取得学历时间截至2024年12月31日);
4.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健康;
5.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6.现任我县村(社区)“两委”成员、社区工作者、后备干部报考的,须所在镇(街道、台创园)党(工)委书面同意。
岗位表中的年龄条件“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8年12月25日(含)以后出生,以有效居民身份证为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
2.现役军人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党籍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至今未撤销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
6.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法律法规或相关政策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按照网络报名、笔试、申报加分、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签约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报考人员登录庐江县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lj.pzhl.net)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统一报名时间为2024年12月25日9:00至12月29日16:00,逾期不再报名。考生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初审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必须于个人报名后24小时至12月30日16:00前登录庐江县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12月31日16:00前通过庐江县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按规定缴纳考试费用45元/科(不含1%的支付手续费),逾期未缴纳考试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的报考者,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政策。
3.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须达到2:1的比例,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原报考人员,可在2025年1月3日9:00至11:00改报其他岗位,逾期不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退回所缴费用。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答题的形式进行。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内容主要包括综合基础知识、社工专业知识等,总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笔试时间为2025年1月19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在2025年1月17日9:00后登录庐江县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庐江县人民政府网人事招考栏公布笔试成绩。笔试成绩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50分,考生须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三)申报加分
本次社区工作者招聘实行加分,符合加分条件人员在笔试结束后的第1个工作日(即2025年1月20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到县委社会工作部基层治理和社会建设科(地址:庐江县庐城镇塔山路266号县政府综合楼五楼508室)申请加分。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在庐江县人民政府网人事招考栏公示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计入笔试成绩。未在规定时间申请或经审核不符合加分条件的,不予加分。
加分项目和加分标准:
具备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加1分;
具备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加2分;
具备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加3分。
(四)面试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依加分后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各岗位面试入围人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参加笔试考生人数确定(笔试成绩须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入围人选最后一名如有多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面试入围人选在面试前需进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
面试入围人选须携带以下证件材料参加资格复审,具体要求如下:
(1)报名资格审查表;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其中,以父母本县户籍条件报考的,需提供父母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以配偶为本县户籍条件报考的,需提供配偶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以及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持香港、澳门大学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证明;持国外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证书;
(4)本人签字确认的“诚信承诺书”(附件2);
(5)报考中共党员岗位的,提供中共(预备)党员证明(附件3);
(6)现任我县村“两委”成员、社区工作者、后备干部报考的,提供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