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2年亳州涡阳县城区遴选中小学教师280人。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安徽金标尺教育获取。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科学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根据《亳州市教育局中共亳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亳州市财政局<关于全面实施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的通知>》(教人〔2020〕12号)、《中共亳州市委教育工委 亳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印发<亳州市基础教育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的通知》(亳教工委﹝2022﹞4号)和《关于印发2022年亳州市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面向农村积分制遴选教师量化评分表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遴选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遴选计划及条件
(一)遴选计划
本次公开遴选计划为高中教师80名、初中教师80名、小学教师120名(具体岗位信息见附件1)。
(二)遴选对象
全县财政供给的农村以及城区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在编在职教师。
(三)遴选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实绩突出,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2、在本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编4年及以上(2018年9月30日及以前)的在编在职中小学教师(本县服务期满的特岗教师入编一年及以上,即2021年9月30日及以前入编)。
3、在本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编2年及以上(2020年9月30日及以前)在编在职中小学教师,可报考高中岗位。
4、报考高中岗位的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报考初中岗位的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报考小学岗位的须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
5、年龄在40周岁以下,为1981年8月8日(含)以后出生。取得省、市级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坛新星以及具有高级教师职务的人员,报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教师,年龄放宽至45周岁以下,为1976年8月8日(含)以后出生。
6、近三年(2019年、2020年、2021年)年度考核、师德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7、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党纪处分影响期内,政纪处分未解除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被审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的;
(4)违反法律规定上访的;
(5)违反竞岗纪律,弄虚作假的;
(6)在现任教学校近三年内由于自身原因不能满工作量的;
(7)因工作不力、不能胜任被学校停课或被解除班主任及其他职务的;
(8)近三年内被举报反映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调查属实的;
(9)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相关规定及其他不宜遴选的情形。
三、遴选方式
采取积分制评分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遴选。按积分制评分与面试最终成绩分别占30%和70%合成总分(总分=积分制评分×30%+面试最终成绩×70%,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积分具体内容见附表。
四、遴选程序
(一)发布公告
遴选公告通过涡阳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网站(http://www.gy.gov.cn/XxgkContent/showList/779/124007002/page_1.html)向社会发布。遴选过程各环节信息在以上网站发布。
(二)报名及积分制评分
符合遴选条件的教师于2022年8月8日至9日向所在学区中心学校(城区学校)现场申请报名,学区中心学校(城区学校)成立审核组,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综合考核,并进行积分制评分。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涡阳县2022年城区遴选中小学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见附件2,该表由学区中心学校(城区学校)研究同意并签署意见、签名、盖章)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由学区中心学校(城区学校)验原件,收复印件)。
3、积分申报材料。符合遴选条件的教师向所在学区中心学校(城区学校)提交申请积分的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及证明原件,学区中心学校(城区学校)根据《涡阳县2022年城区遴选中小学教师积分制评分表》(见附件3、附件4)进行严格把关,予以评分,得分结果由审核小组成员、申请人、学区(校)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
4、申请人近期免冠彩色小二寸证件照两张(照片背后写清学区(学校)+姓名)。
学区中心学校(城区学校)确定参加遴选教师人员名单并公示(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于8月13日下午17:30前汇总上报县教育局(按每位申请人的报名资格审查表,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积分制评分表及积分相关证书复印件、证明原件等材料顺序装订,一人一档),同时上报汇总表纸质及电子版(见附件5)。
5、相关要求
(1)申请人所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遴选条件和遴选岗位要求相一致。对申请人的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始终,凡不符合遴选条件、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同时将依据《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予以处理并计入个人师德诚信档案。
(2)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报名成功后除因取消岗位情况外,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3)合格报考人数与遴选岗位计划数的比例应不低于2: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经核准,减少或取消该岗位遴选计划数,如因不能开考被取消岗位计划的,允许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它岗位。
(三)面试
面试工作由县人社局会同县教育局组织实施。
面试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无生上课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面试内容为所报学段学科现行课本内容,不指定具体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