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4年亳州高新区及市直学校新任教师招聘224人。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安徽金标尺教育获取。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安徽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实施意见》(皖退役军人发〔2023〕6号)规定和要求,现就2024年亳州高新区及市直学校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岗位计划
2024年亳州高新区及市直学校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共224名。具体岗位设置及要求详见《2024年亳州高新区及市直学校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及职业道德;
(三)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四)具有适应相应教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报考人员年龄须在40周岁以下,“40周岁以下”为1983年11月13日及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退役军人报考,年龄限制相应放宽2年,为1981年11月13日及以后出生,并且在报名时,须在简历中注明服役经历;
(六)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2024年亳州高新区及市直学校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公告》通过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亳州市教育局官网发布。后续招聘信息将通过亳州市教育局官网公布,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及时间。本次招考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亳州市教育局官网(http://jyj.bozhou.gov.cn/)。报名时间为11月13日8:00—11月19日18:00,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需录入的信息。报考人员登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进行报名,签署“诚信承诺书”,按要求正确规范填写《2024年亳州高新区及市直学校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报名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
3.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2)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三)网上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报名后至11月20日上午11:00前可随时登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11月20日上午11:00前改报其他岗位(逾期不予补报)。
2.报考人员进行网上报名的同时,由招聘单位统一在网上报名服务平台上对照招聘条件逐人进行资格审查,于11月20日上午12:00前完成。
3.网上资格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最终依据,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因弄虚作假或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根据不同阶段,随时给予取消考试资格、聘用资格或单方解除聘用合同等处理。
(四)报名确认
1.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即可登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缴纳笔试考试费用,进行报名确认。缴费截止日期为11月20日23:00(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2.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物价局财综〔2013〕256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笔试费用,专业测试费用按每人80元收取。
3.网上资格审查及缴费结束后,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之比应不低于2:1,不足开考比例和无人报考的岗位,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计划数。招聘岗位核减、取消情况于11月21日在亳州市教育局官网统一发布。所报岗位因报名人数不足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在11月21日10:00-12:00改报,逾期不再受理。
4.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政策。此类人员网上报名时,选填“是否申请笔试费用减免”,并按提示要求上传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的报考人员,应提供低保证;脱贫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的报考人员,应提供县(区)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证明。审核通过后,考生可以免缴笔试考试费用,直接进行报名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