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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宿州萧县招聘党政储备人才30人

2021-09-09  |  来源: 萧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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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全县干部人才队伍结构,推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乡村振兴,根据《萧县高学历、高技能人才引育用留工作暂行办法》(萧办发〔2018〕32号)文件精神,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紧缺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专升本、在职期间读研、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的毕业生不列入招聘范围)。全日制本科毕业生需毕业于“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不限学校。为便于解释相关政策,现将招聘人才分类如下:

1.一类人才:“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2.二类人才:非“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3.三类人才:“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4.四类人才:非“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5.五类人才:“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生。

招聘人数、专业要求及职位代码见附件1。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较强的基层适应性、相融性;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1980年8月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5年8月以后出生)、全日制本科生的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1990年8月以后出生);

5.本科、硕士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1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博士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1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位;至截止日期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或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或证书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录用资格;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方法程序

按网上报名、资格审核、面试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9月28日(以接收电子邮件的显示时间为准)。报名人员可登录萧县先锋网<http://xx.szxf.gov.cn/>或者萧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ahxx.gov.cn>下载填写《安徽省萧县2021年面向社会招聘党政储备人才报名表》,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学历、学位证书,研究生需同时提供本科阶段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书、资格证书等,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同时提供一寸白底证件照电子版。相关材料清晰扫描后以电子版压缩包格式发送至ahxxrcb@163.com。邮件名称严格按“姓名+毕业学校+学历+职位代码”命名,如“张某+安徽大学+硕士研究生+01”。每名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无效。

2.资格审核

按基本条件要求,综合考虑年龄、学校、专业、学历学位等因素,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职位招考人数与通过报考资格初审人员的比例要达到1:2,未达到比例的,相应取消或递减招聘人数。专业目录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鉴于参考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一些旧专业、新兴学科、国外学科等。如不属于参考专业目录中的专业,且报考人员认为所学专业为招录职位专业要求的近似专业,应当主动联系招录机关介绍基本情况。必要时,应当提供相应的主干学习课程等证明材料。招录机关将根据招录职位的履职需要,认定是否属于近似专业)。

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初审人员须进行资格复审。报考人员现场提供纸质《安徽省萧县2021年面向社会招聘党政储备人才报名表》(原件,一式两份);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生证(或学历、学位证书,研究生需同时提供本科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获奖证书、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寸白底证件照3张。

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考全过程。报考者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凡提供虚假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经审查,对不符合政策规定要求的,取消其面试资格,通过资格复审的发放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考核

根据资格复审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分组。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取消进入体检考察环节资格(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实际面试人员数少于或等于职位招录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还需须达到当天该考场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面试成绩相同,一并进入体检考察程序。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工作由县人才发展中心牵头组织实施,体检前在职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体检考察工作按公务员录用体检、考察标准执行。被检者如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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