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1年马鞍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招聘13人。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安徽金标尺教育获取。
根据《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马机编办〔2019〕66号)要求,结合招聘单位实际,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因工作需要,马鞍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3名,其中:市不动产登记中心12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博望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所1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岗位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符合《岗位计划表》(详见附件1)规定的岗位学历、专业等基本条件。
报考人员应同时具有下列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岗位计划表》中的"35周岁及以下"为"1986年11月2日(含)以后出生";
(四)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
(五)在2021年度招聘计划中安排部分招聘计划,用于专项招聘"应届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1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19年、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19年、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高校学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相关人员不得报考;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他人员。
三、招聘方式和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 11月04日-2021年11月12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周六周日不接受报名,逾期将不再接受报名。
(2)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地点:马鞍山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209办公室(湖南东路2855号,国际华城南门对面)。
(3)报名者须携带材料:
1. 本人签名确认的《考生报名登记表》(附件2,请自行下载填写并打印)。
2.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学历和学位证书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证件照3张。另外《岗位计划表》(详见附件1)中有其他要求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单位参保缴费证明或无单位参保缴费证明等。
3. 本人签名确认的《报考诚信承诺书》(附件3,请自行下载填写并打印)。
(4)报名者须提供本人真实材料和真实信息,否则将取消其应聘资格。
(5)所有报名资料恕不退还。
(6)资格审查。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进行资格初审。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名者与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报名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二)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内容:综合知识+不动产相关知识,笔试成绩满分100分。
驾驶员(006)岗位不进行笔试,技能测试后,按照考试人数和招聘岗位数3:1的比例,按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
1. 原则上按照考试人数和招聘岗位数3:1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2. 本次面试暂定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实际岗位匹配度、专业素质、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和心理素质等要素。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采用去除最高分、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分后得出。
3. 因自动放弃等原因造成面试人选空缺的,按同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面试当天放弃的,不再递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数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否则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面试成绩当场宣布。
(3)成绩合成
笔试成绩(技能测试)与面试成绩按5:5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面试及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三) 体检和考察
(1)体检: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低进行排序确定)。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原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规程执行。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自体检结果公告之日起3日内本人可以书面提出复检要求,在收到复检通知3日内按规定进行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仍不合格,取消应聘资格。体检和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2)考察: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内容包括应聘者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学业成绩)等。被考察人员须提供《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3)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应聘者不参加体检、考察,出现报考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低进行递补)。
(4) 体检工作由马鞍山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由马鞍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