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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合肥肥东县事业单位招聘141人

2023-04-06  |  来源: 合肥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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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和要求,现就肥东县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经核准,合肥市肥东县2023年公开招聘141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及条件见《合肥市肥东县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

(一)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0周岁及以下”为“1992年4月17日(含)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三)岗位条件和要求中“专业”主要依据国家教育部2012年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等专业(学科)指导目录设置。

考生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专业为准,不可以凭专业(学业)证书、结业证书、辅修证书、毕业证书上的辅修专业报考。毕业证书上专业后面带括号,只能代表所学内容有所涉及,不能认定为专业(教育部公布的“专业指导目录”中自带括号的除外),考生只能以括号以外的专业名称报考相符合的岗位。

考生须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填报,如考生所学专业在教育部公布的专业(学科)指导目录中未出现,且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为“XX类”或“一级学科”及类似情形的,由培养单位提供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并证明其相关性。

岗位条件和要求中“大专及以上”指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

香港、澳门大学学历,须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国外学历,要经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上述人员同时须符合公告规定及岗位要求的报考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肥东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4.现役军人;

5.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8.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与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

招聘方式实行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招聘程序为: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成绩合成、体检考察、确定拟聘人员、公示、聘用。

(一)网上报名

1.报考人员登陆合肥人事考试网(www.hfpta.com)报名,填报报名信息前须签署“诚信承诺书”。统一报名时间为2023年4月17日9:00至4月24日16:00,逾期不再报名。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录聘资格。

2.报考人员必须于个人报名后24小时至4月25日16:00前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4月26日16:00前通过合肥人事考试网按规定缴纳考试费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3.招聘岗位缴费人数与计划数的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如符合其他岗位条件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时间为4月27日9:00—12: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因比例不足而被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没有改报其他岗位的,可在报名结束后退回所收考试费用。

4.完成网上缴费后,可于5月18日至5月20日从合肥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工作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

科目一为《综合知识》或《医学基础知识》,满分100分,占笔试成绩的40%。

《综合知识》内容主要包括汉语言基础知识、时事政治、计算机基础知识、公文处理、职业能力测试等;《医学基础知识》内容主要包括生物学、人体解剖学、生理学、药理学、病理学和诊断学的基础知识;

科目二为《申论》或专业知识,满分100分,占笔试成绩的60%。

科目二设定最低分数线5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具体考试科目见附件。

2.笔试时间:2023年5月21日。

3.笔试地点等相关事宜以准考证公布为准。

4.属“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报考者,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于笔试后的次日(8:00—12:00,14:30—17:30),携带相关证书到肥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地址:肥东县店埠镇包公大道与太子山路交口人社局四楼408室,电话:0551-67724912)申报加分事宜。具体要求如下: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服务期须满两年)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合肥人事考试网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其笔试成绩每门增加2分。

若本人不能亲自前来办理,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但必须由考生本人向被委托人提供书面委托书,被委托人需携带本人及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5.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合肥人事考试网公布成绩。

(三)资格复审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依据最终笔试(合成)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参加笔试考生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合成成绩相同,一并确定为参加资格复审人员。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笔试准考证、网上打印的报名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所在工作单位的《同意报考意见》等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凡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的,即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缴纳面试费用并领取通知书。

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以合肥人事考试网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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