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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淮南八公山区司法局招聘6人

2021-07-28  |  来源: 淮南山区八公山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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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八公山区司法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行政辅助工作人员6名,现将有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司法行政辅助人员6名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5年8月1日以后出生);

(三)法律或中文专业优先;

(四)具备一定的写作能力和基本电脑操作水平;

(五)具有良好的品行、责任心强;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六)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按照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签订合同等步骤进行,由区司法局、区人社局委托淮南途景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实施。

(一) 报名

(二) 

八公山区司法局招聘司法行政辅助人员公告在淮南查查网、八公山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报名时间:2021年7月28日至2021年8月5日(上午8:30-11:00;下午15:00-17:00),报名时间仅限工作日内,报名地点:淮南途景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淮南途景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地址:八公山区产业园园区办公室1楼104

联系电话:19955410909/17355473152

报名时,必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2寸蓝底免冠照片4张,认真阅读《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并签署“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八公山区司法局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应当准确、完整、规范,并由本人签名确认,凡出现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资格等处理。

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结束后由区司法局、区人社局对照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笔试考试费用,共两科总计90元。

(二)笔试

2021年八公山区司法局公开招聘司法行政辅助人员笔试公共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司法行政基础知识》。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主要内容为法律基础知识、政治、经济、人文、管理、国情省情常识、写作等。满分为100分,时间为120分钟。

笔试的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不适宜参加统一笔试的考生,不予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在淮南查查网 、八公山区人民政府网公布。入围面试人选笔试成绩按照《公共基础知识》成绩确定。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1:2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三)面试

统一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组织协调及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等综合素质及潜能。满分100分。

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成绩合成

本次招聘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合成。最终总成绩计算=笔试成绩×0.6+面试成绩×0.4。

上述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如报考人员最终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排序;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笔试考试客观题得分高者优先排序。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根据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确定后,在八公山区人民政府网站、淮南查查网上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由八公山区司法局、区人社局负责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付。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环节共递补不超过一次。拟聘人员名单一经公示,不再递补。

(六)合同签订

签订合同及待遇:对拟聘用人员采取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签定劳动合同﹙期限两年,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工资参照区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相关标准执行,并按规定缴纳五险﹙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承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合同期间按相关规定对聘用人员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签合同的重要依据。合同期满,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经双方协商,可续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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