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2年合肥经开区公用事业发展公司招聘9人。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安徽金标尺教育获取。
合肥经开区公用事业发展公司成立于1994年1月,资产总额约4亿元,为合肥经开区国有独资公司,作为开发区城市管理“大管家”,业务涉及市政公用设施施工及养护,城市道路环卫、绿化养护的监管,公园广场养护管理,国有菜市场等商业运营管理,国有停车场管理,安置小区、部分公租房及工业厂房等项目物业管理,园林绿化施工及养护,城市综合应急保障等内容。因业务发展需要,现向社会公开招聘市政工程管理、排水管理等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9名。
二、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三、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
四、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纪违法行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2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0年、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2020年及以后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2020年及以后退役(含复学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0年、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4、年龄在25周岁及以下(1996年4月14日之后出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可放宽至28周岁(1993年4月14日之后出生);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及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资格初审)
1、本次采用网络报名,应聘者登陆人事考试网(https://zhengfu.shenbohr.com/)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统一报名时间为2022年4月14日9:00至4月20日16:00,逾期不再报名。报名时应聘者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初审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2、应聘者必须于个人报名后至2022年4月20日17:00前登录服务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3、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者,请于2022年4月25日16:00登陆人事考试网“考生中心”缴纳考试费,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4、因疫情原因,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请应聘者持续关注人事考试网。
(二)笔试
1、笔试缴费结束,报考同一岗位的缴费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之比达到3:1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2、因比例不足而被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者,将原路退回所收笔试费,请各位应聘者持续关注人事考试网。
3、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内容主要包括时事政治、经济、法律、公文处理、职业能力测试等,满分100分,不指定参考资料。
4、笔试成绩设定合格分数线50分,考生笔试成绩须达到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人事考试网进行公布。
5、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三)资格复审
1、依据笔试成绩(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2、参加资格复审时需携带以下材料:报名表(附件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属2022年度毕业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人员,可携带学校发放的就业推荐表)、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报名网站打印的资格审查表、2张1寸白底彩色证件照等材料。
应聘者资格复审时应确认本人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提交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且与填写报名表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不予聘用。具体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公告通知。
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即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报考资格:
(1)与报考条件不符的,取消报考资格;
(2)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
(3)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
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3、资格复审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凡因弄虚作假或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造成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本次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因故不能按时面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录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本考场实际参加考生的面试成绩平均分。
面试结束后,根据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最终按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如最后一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为准,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由报考单位组织第二轮面谈考核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