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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池州市人民医院招聘57人

2022-03-17  |  来源: 池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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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池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池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落实市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有关事项的通知》(池人社秘〔2019〕259号)文件精神,为规范池州市人民医院社会化用人公开招聘工作,结合医院人才实际需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57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考试考察、择优录用

(三)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须具有岗位所需条件(具体见附表)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拥护党的理论和方针政策;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本次招聘计划为57名,不纳入编制管理。招聘公告、岗位、条件等信息于2022年3月17日起在池州市人事考试网站(http://rskszx.czsrsj.chizhou.gov.cn)、池州市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chizhouhospital.com)等网站上发布。

具体招聘条件详见附件。年龄条件中“35周岁以下”为“1986年3月30日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为“1991年3月30日以后出生”、“25周岁以下”为“1996年3月30日以后出生”。

四、招聘方法与步骤

(一)报名

本次招聘考试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池州市人事考试网(http://rskszx.czsrsj.chizhou.gov.cn),报名时间为2022年3月30日09:00至4月6日12:00,逾期不再受理。

报考人员报名前,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康码”。报考人员登录池州市人事考试培训网认真阅读《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并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信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由池州市人民医院负责,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至2022年4月8日16:00前登录池州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2022年4月8日16:00之前可以改报符合招聘要求的其他岗位。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22年4月11日16:00前登录池州市人事考试网按规定缴纳笔试费用45元/人,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报考人员须提前办理可用于网上支付费用的银行卡。

护理岗位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2:1,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4月12日10:00-16:00改报其他岗位。非护理岗位达1:1比例即开考。

(二)笔试

临床医疗、医技、护理、行政岗位笔试考务工作由池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具体承办。

笔试时间为2022年4月24日上午9:00—11:00,如因疫情影响需延期开考,则另行公告。

笔试内容:详见招聘计划表,每个笔试科目满分为120分。

笔试地点设在池州市区,具体考试地点、考场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可于4月21日09:00至4月23日24:00,从池州市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不适宜参加笔试的报考者,不予参加考试。

为确保新进人员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最低控制合格线的报考人员,方可进入下一环节。低于60分的,取消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1:1比例开考的考生笔试卷面成绩须达70分以上(含70分)方可参加专业测试。

(三)资格复审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和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照1:2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专业测试的人选(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一并入围)。

资格复审工作由市人民医院组织实施。凡与报考岗位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于取消资格出现缺额的,在专业测试之前规定时间内,依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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