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医疗卫生 >  招考信息 > 

2021年蚌埠市卫健委委属医院招聘243人

2021-11-14  |  来源: 蚌埠市卫健委

【导读】2021年蚌埠市卫健委委属医院招聘243人。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安徽金标尺教育获取。

六、A类岗位笔试

1.考试科目:详见《蚌埠市卫健委委属医院2021年度公开招聘第二批社会化用人岗位计划表(A类)》,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 2021年12月5日上午  09:00~11:00

考试地点等相关事宜详见准考证。

3.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2021 年第6号)》,省外来(返)蚌考生需提供考试前 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考试时无法提供的,将影响正常参加考试。

4.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不适宜参加统一笔试的考生,不予参加考试。

七、现场资格复审

1.报考A类岗位的,根据招聘计划数,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2:1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报考B类岗位且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直接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2.面试人选面试前须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进入面试的考生应按公告所明确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3.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或提供的材料与报名时提交的信息不符,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下一环节资格。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4.报考B类岗位的人员一并参加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笔试准考证(报考A类岗位提供)、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面试按每人80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

八、面试

面试总成绩满分按100分计算。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业务能力、综合素质、管理能力及潜能等。

对因招考人数较多,需要安排2个及以上面试小组的职位,为平衡不同面试小组考官评分的差异,保证公平公正,采取修正系数法计算考生面试最终成绩。具体方法为:考生面试最终成绩=考生面试原始成绩×修正系数(修正系数=同职位全部考生面试平均成绩÷同职位本小组考生面试平均成绩)。

设定面试最低分数线为65分,对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九、成绩合成

报考A类岗位的人员考试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50%的比例合成确定后在蚌埠市卫生健康委员会(http://wjw.bengbu.gov.cn)公布。

最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50%。

最终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根据报考人员最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排序。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报考B类岗位的人员考试最终成绩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如面试成绩相同,按面试试题顺序得分进行成绩排序。如考生面试试题顺序得分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十、体检与考察

体检由市卫生健康委统一组织实施;考察由市卫生健康委及各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参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公务员局《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皖人社发〔2017〕10号)和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安徽公考交流群

点击查看 更多招考

金标尺

扫码进群 安徽公考交流群 ,随时随地了解考试动态